女性离婚要不要争孩子抚养权
女性离婚要不要争孩子抚养权,结婚的时候,没人想着将来能离婚,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后,很多女性离婚时,都拼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下面看看女性离婚要不要争孩子抚养权。
一、女的离婚后要不要争孩子抚养权?
女的离婚后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或是财产分割的这些事情,都首先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所以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先协商确定,如果是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女方想要从男方手中争取回孩子抚养权的,那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一般情况下,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2至8周岁的孩子,主要看谁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已满8周岁的孩子,要充分考虑孩子的个人意愿。
法院在审理争夺抚养权案件时会坚持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不仅要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还要考虑父母对子女的关爱、精神交流、陪伴子女的时间、教育理念、人品、孩子生活环境稳定等因素,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切实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从我接触的众多婚姻家事案件来看,女性拼命争夺孩子的抚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首先,最主要是割舍不了对孩子的感情,很多当事人流着泪跟我说“孩子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我怀胎十月生下他,这些年主要是我在带孩子,管孩子,孩子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孩子,我不可能放弃孩子,杨律师你一定在帮我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其次是男方太渣,怕孩子受委屈,怕后妈对孩子不好。有些男性实在太渣了,没有家庭责任心,出轨、酗酒、冷热暴力是家常便饭,女性担心孩子跟着男方会受委屈,怕后妈对孩子不好。
再次是担心抚养权不在自己这里,男方和男方的父母会阻挠自己看孩子,还会在孩子面前说自己坏话。
最后为了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有些女性拼命与男方争夺男孩的抚养权,目的是希望男方在经济上作一些让步。当然,也有男性为了经济利益,拼命与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
那女人离婚到底该不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抚养权说白了就是孩子在18岁之前,孩子跟谁在一起共同生活,另一方享有探望权的问题。我建议女人不要盲目地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女人要人格独立,经济独立,思想独立,能管理好自己的情绪的情况下再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会好些。
有些女性自己能力一般,明知孩子跟着男方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却为争夺取孩子的抚养权,宁愿放弃本属于自己的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还不要抚养费,拼了命争到孩子的抚养权后,自己只能拼命挣钱养家,让自己的父母帮助带孩子,这样即给不了孩子陪伴,还让自己的父母跟着遭罪。
如果是男孩,我建议抚养权给男方较好些
一是女性带着儿子再婚很难,很少有男性愿意真正接受别人的儿子,儿子跟着妈妈再婚也容易受委屈;
二是男孩长期跟着妈妈生活也不利于他男子汉性格的形成,甚至有些离婚女性视儿子为生命,儿子成年、成家后也不愿退出儿子的生活,没有边界意识,导致儿子成妈宝男,愚孝男,儿子的婚姻生活也因妈妈的介入而一地鸡毛。
当然如果孩子还小离不开妈妈,可以约定抚养权归男方,男方给予一定的费用女方帮助照顾儿子几年,这样即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也解决了妈妈无法与幼小的孩子分离而不顾现实拼命争夺男孩的抚养权。
如果是女孩,女方也有能力,建议抚养权归女方较好,女孩的成长过程更需要妈妈的陪伴。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为了孩子,爸爸给足抚养费,经常探望女儿,将有利于女儿的健康成长。
离婚只是解除了男女双方的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依然存在,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了伤害,离婚后孩子更需要父爱和母爱。
如果离婚时两个人为了争财产和抚养权弄得跟仇人一样,离婚后两个人仍然相互怨恨或者一方仍然无法放下,且将自己的坏情绪传染给孩子,只会对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
你射向对方的任何毒箭,都将先穿过孩子的心才能到达对方,如果夫妻缘尽,好合好散,不在孩子的心中种植怨恨的种子,不向孩子传递负面信息,将孩子的抚养权给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一方,另一方能毫无顾虑探望孩子,这样才可能将离婚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于娜和金明有一个12岁的儿子,长得虎头虎脑,非常可爱,和金明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之前夫妻俩恩爱的'时候,金明在外打拼,于娜全心全意照看孩子,从感情上来说,母子天性,儿子金新更依赖更疼爱妈妈于娜。
当于娜和金明的离婚事宜摆上议事日程,就涉及到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
在财产上,没有异议,一套百十万的房子,家中百十万的存款,一套二三十万的车子,加起来总资产不到三百万元,全部留给于娜,金明自愿净身出户。
金明不挣财产自有他的道理,说实话,无论是金明自己,还是旁观者都清楚得很:他本来是过错方,如果他在财产上和于娜计较,于娜肯定轻易不肯放手,必定会闹得法院调解,他作为一个有身份的人,这点体面还是要的。再说,眼前儿子还要跟于娜一起生活,他也不想让儿子的生活波折太多。
最重要的是,他是大型企业集团的财务总监,事业正处在上升阶段,每天从他手上过的资金流以千万元计,未来好挣的钱要比现在拥有的钱不知要多出多少倍。他自愿净身出户,连旧衣都不肯带走,就这一手,任谁都无话可说。
对于儿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却出现了分歧。
夫妻俩原本是一致的,于娜是母亲,自然不肯放手孩子,孩子是她一手抚养长大,母子感情深厚;金明顺水推舟,他原本工作也忙,没有多少时间陪伴孩子,现在净身出户了,孩子在母亲身边他也放心,他一个人在外无牵无绊也乐得自在。
想不到的是,分歧竟然出现在孩子身上。小金新不同意跟母亲,他要跟父亲。
儿子发话了,于娜一下子懵圈,她脑子转不过来,为什么连儿子也不要她?真是狼心狗肺的一对父子。
金明心中一阵诧异,但随即惊喜异常,他没想到儿子在这个关键的时刻,竟然主动选择他,正是父子亲缘,血浓于水啊。
于娜被彻底伤透了,她脚步沉重转身回房,将自己紧紧关在房间里,那会儿,她真是连死的心都有。
待金明离了家,金新敲开母亲的门,他对母亲说了他的想法。他说:妈妈,无论我到哪里,我都是爱你的,从现在开始,爸爸不保护你,我保护你。
我想过了,眼前呢,我保护你的最好方式,就是让你少为我操心,少为我花钱,我马上要上初中了,接下来还要上高中,还要上大学,要花很多很多的钱,我觉得让爸爸来花这些钱比较好,再说,我和他生活在一起,才方便给他找麻烦,帮你报仇。而且我离你也不远,我会经常来看你的。
于娜惊呆了,她没想到才12岁的儿子这么鬼精灵,以前只觉得孩子聪明,但没想过孩子什么都懂,而且在这个事情上竟然有这样的心眼,她不由得感慨,到底是金明的孩子啊,有其父必有其子。
她百感交集,想想自己的能力,自己的处境,孩子的前途,她决定放手。
夫妻离婚时,孩子绝大多数都是跟母亲,母亲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也很少有愿意放手的。
这好理解!女人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孩子婴幼儿期的哺乳抚育,母亲倾注了全部心血,孩子就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啊,母子连心,怎么能分离呢?
父亲就不一样了,他只付出了一颗精子,其他就没什么事了。(所以,我们老家为了让男人看重家庭、更疼爱孩子,一般月子里孩子的尿布、衣服,都必须丈夫洗,一来妻子坐月子不放便,二来也让丈夫学着多付出一些,他才会珍惜。这个观点略带,以后专文讨论。)家庭感重的父亲还会帮着多分担一些,懒惰一些的根本就是甩手掌柜。
所以,遇到离婚,母亲是不愿意将孩子交给丈夫的,怕男人亏待了自己的孩子,也怕男人找个后妻虐待了自己的孩子,孩子圈在自己身边,知冷知热,放心啊。
这是人之常情,大家都理解,也支持。
但是,做事还是冷静点儿比较好,让咱们从理性的角度来分析分析,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母亲或父亲,分别有哪些优缺点:
先来分析,孩子和母亲在一起:
优点之一:孩子被照顾得比较周全。衣食起居,细致到位,给孩子贴心的爱。
优点之二:孩子在身边,心里就有安慰,就有希望,就有奋斗讨生活的动力。
优点之三:给孩子待人处世正确的指导,能规划好孩子的未来。这一点部分有远见卓识的女人能做到。
缺点之一:孩子缺少父爱,无论多少母爱,孩子的人格都不健全。
缺点之二:母爱太细腻,产生了很多妈宝男、妈宝女,时时事事都将“我妈说”挂在嘴上,无原则、无主见,不利于孩子以后的社会交往,甚至影响孩子以后的婚恋生活,人生道路。
缺点之三:照顾孩子费心费神,对于妈妈来说真的是甜蜜的负担,是妈妈的“拖油瓶”,这给离婚后女人再婚,找更好的结婚对象,或者说给孩子找一个合适的继父,都会是巨大的障碍。
缺点之四:出轨的男人更自由了,更快活了。这个社会连未婚姑娘都喜欢嫁离异男,为什么啊,因为男人有房子没孩子,还有社会阅历、有钱、有地位,想想心里就堵得慌,凭什么?
缺点之五:如果母亲的能力弱一些,对于孩子未来的发展也未必有好处。
再来分析,孩子和父亲在一起:
优点之一:父亲乐于冒险、不拘小节、像个孩子似的易相处,孩子和父亲在一起,虽然心事没那么细腻,但为人大气,眼界更宽广,更能适应社会。清晨早就明白这一点,所以清晨虽然和夫君恩爱,也生了个女儿,但清晨从女儿很小的时候,就让女儿有事找爸爸,要吃要拉要玩要花钱统统找爸爸,爸爸是万能的。
优点之二:这世界上从来没有“爸宝女、爸宝男”一说,父亲虽然不能像母亲一样360度全面呵护,但父亲的放手,可以让孩子独立克服困难,以后独立面对世界,孩子的受挫能力和抗打击能力显然要强过妈妈带大的孩子。
优点之三:大多数父亲相对母亲来说,能力更强,可以给孩子更好的未来。因为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女人选择的男人,就是综合条件比自己要强盛一些。
就拿金明来说吧,儿子是他自己的,现在没有妈妈照顾了,他对儿子考虑得也就多了些,他在生活起居上的确没有于娜关照得细致,大多是给钱了事,反正他有的是钱。平时,金明应酬多,在应酬的对象合适时,因为他独自带儿子的缘故,他会带着儿子一起吃个饭,久而久之,儿子的见识也多,交往中落落大方;在儿子学习不好时,他就会对儿子的学习进行细致分析,然后利用他的人脉关系,给儿子找最合适的辅导老师补差;儿子高考时,同等分数水平,金明帮儿子选最好的合资大学,四年学费近100万,两年的英国学习,生活费也是几十万,实习时金明又通过人脉关系将儿子送进普华永道,孩子前程光明,一切安好。反观于娜,这些事情她是无论如何做不好的。
优点之四:站在女人的角度,孩子和父亲生活在一起,离异的女人有房有钱没负担,寻找更适合自己的伴侣要相对容易很多。
缺点之一:女人不和孩子在一起难免思念,思念浓的时候也很折磨人。但女人可以探望,还可以以后自己再生一个。
缺点之二:孩子没有母爱,无论多少父爱,都顶不上,来自母亲的爱。但这对十岁之前的小孩子完全成立,科学证明,十岁之后,父爱比母爱更重要。
缺点之三:没有亲生母亲的保护,会被父亲亏待,会被继母虐待。其实这个世界上窝囊废父亲和坏继母真的是极少数,大多数父亲,特别是像金明这样为人比较精明的父亲,自己的孩子可比其他任何人都重要,那是他的后代。有门儿清的父亲在,继母只会讨好孩子,哪敢虐孩子,再说现在的孩子个个人小鬼大,想虐他们,纯属找死。
清晨是个女人,站在大部分女性的角度来进行这样的分析,可能分析得不太到位,但大致是这个道理。
拿优点来比,父亲抚养孩子比母亲抚养孩子的优点要多;拿缺点来比,父亲抚养孩子比母亲抚养孩子的缺点要少。
弄明白这个道理后,女人在离婚的过程中,既要房子又要钱,其他随便,孩子不是附加条件,不拿财产交换。
孩子选择跟谁,谁都别争,谁都得接着。孩子不选择,就请父亲优先选择,你愿意养,你就养着,反正跟你姓。你要不愿意养,我自己养没问题。
过去,男人离婚拿孩子作筹码要挟女人。观念改过来,女人就可以跟男人讲讲条件,爽!
过去,男人离婚后逍遥自在快活,观念改过来,就轮到女人重生,再做回少女,爽!
过去,男人离婚后是钻石王老五,观念改过来,就轮到女人是一枝花,爽!
特别是那种因为小三而离婚的男人,无论小三是狠角色,还是傻白甜,在面对懵懵懂懂的孩子时,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稍有不慎,孩子号啕大哭,告恶状,要亲妈,她们完全抓瞎,头疼得都快疯了,女人们,还有比这更爽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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