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加名很过分么
婚前女方加名很过分么,在现实生活中,现在很多女性都会在结婚的时候要求男方在房子的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这是常见的事情,下面为大家分享婚前女方加名很过分么。
结婚女方可以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个是男女双方选择的结果并不存在过不过分这个说法。若男方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女方不愿意结婚的,男方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这个都是你情我愿的结果,法律并不会对这些私人的事作出详细规定。
房产分割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涉及“商品房”,“房产加名”,“婚后购买”,“分期付款”方面。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商品房有加名情形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房产分割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举例来说:
1、婚前加名,通常是指将本人或配偶在自己房产证上加另一方或者第三人名字的行为,此时房屋就属于房产证上的人共同共有。
2、婚后加名,通常是指将本人或配偶在自己房产证上加另一方或者第三人名字的行为,此时房屋就属于房产证上的人共同共有
婚前男方购买的财产属于他个人的婚前财产加上你的名字,那么你也必须得是他的妻子才可以加名字,不是妻子,那他完全没有必要加上你的名字。
你们两个领了结婚证,只是没有举办婚礼的话,那么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当然也得得到男方家的同意。如果后期你们要共同还贷,那么肯定是要加上你的名字的,不然两分钟就太过分了。
一、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有效吗
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是有效的,但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二、房产加名的情形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的
办理流程及费用: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 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 元工本费、25 元地籍图费、5 元贴花费,如顺利 20 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的
办理流程及费用: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 元手续费外, 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 100 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 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 200 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
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 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 2.5 元交易费。
2、不满 5 年,5.5%的营业税加 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 5 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 5 的印花税。
4、4 本合同,每本约 5 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 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 100 万的房税值就是 50 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婚前买房子,很多夫妻为了让其成为共同财产就加上了一方的名字,有贷款的话婚后就一起还贷款,不过婚前加名字需要的费用很高,高于婚后加名,所以加名的时候要注意计算。
如果,女方已经对男方产生信赖,将把自己未来的一生托付给对方。男方为了进一步保障女方日后的生活居住条件,将把自己名下的房子或者父母赠与给自己的房产上增加女方姓名的,属于财产赠予,在房产证上增加另一方姓名的那一刻起,该房产就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二人婚后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这套房产。
但如果,男方完全不了解对方的生活习性,仅对女方单一方面的外在美产生好感而决议结婚的,建议在房产证上加对方姓名之前,做以下两件事项当中的任意一件事。当然,婚后双方共同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为最好。就算是双方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异了,男方也应当能保住自己的合法财产。
1、跟自己的父母签署一份借款合同,并且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在借款合同内容中一定要注明:债务人(子女)在离婚时不偿还债权人(父母)债务的`,将不动产作为抵偿债权人的债务。
2、到房管局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将新婚房屋设立父母的永久居住权。这样的话,就算是夫妻双方日后离婚了,只要父母健在居住权的法律效力就存在,女方对这套房产还是无权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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