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迎来一大波鼓励生育措施
吉林省将迎来一大波鼓励生育措施,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有吉林、安徽、黑龙江等8个省份提出实施育儿补贴或生育补贴制度。此类政策具有积极意义,吉林省将迎来一大波鼓励生育措施。
2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夫妻创办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图源自CFP)
吉林省全面放开全省所有城市落户限制,省外户籍夫妇按政策生育子女在我省落户的,即可获得市民待遇。提供婚育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为符合相关条件的注册结婚登记夫妻最高提供20万元婚育消费贷款,按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别给予不同程度降息优惠。
并实施生育奖励政策。支持各地依据现行普通公办托、幼机构保教费收费标准,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子女3周岁或6周岁前,给予一定比例的激励奖励,省级财政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另外,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选择有条件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父母育儿假试点,实施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休20天育儿假。
同时,降低生育成本。继续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免费制度。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推进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单病种付费。实施高危孕产妇相关疾病按病种付费。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降低养育成本。结合国家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各级人民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优惠政策。将新生儿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做好参保缴费管理工作。
降低教育成本。完善幼儿园建设规划布局,推进城镇小区配套治理,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补助制度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全面开展课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和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规范各种校外培训机构,减轻家庭教育负担。
据吉林省人民政府网23日消息,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
方案指出,科学设定人口发展目标。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4.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千分之四以下;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及配套政策更加完备,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2/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千分之三以下、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8个左右。
方案提出,修订完善产假等制度。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
此外,选择有条件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父母育儿假试点,实施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休20天育儿假。
对于实施生育奖励政策,方案提出,支持各地依据现行普通公办托、幼机构保教费收费标准,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子女3周岁或6周岁前,给予一定比例的激励奖励,省级财政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方案要求,提供婚育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为符合相关条件的注册结婚登记夫妻最高提供20万元婚育消费贷款,按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别给予不同程度降息优惠。
方案提出,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夫妻创办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吉林省人民政府网12月23日消息,近日,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了一些鼓励生育的措施。其中,将实施生育奖励政策。支持各地依据现行普通公办托、幼机构保教费收费标准,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子女3周岁或6周岁前,给予一定比例的激励奖励,省级财政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梳理,为符合条件夫妻提供婚育消费贷款,这也是全国首例。
人口专家、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吉林已经连续多年人口总量负增长,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形势比较严峻,必须要有大手笔、大力度,才会逐渐见效,扭转持续下滑趋势。
《方案》提到,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吉林省既有生育率降低、老龄化加剧等全国人口发展普遍规律,又有自身特点和有利因素,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转向“低出生、低死亡、负增长”趋势,人口规模有所减少。
七普数据显示,吉林全省总人口为2407345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3379362人,10年间减少12.31%,年均减少1.31个百分点。
从人口年龄结构来看,包括吉林在内的.东北地区的劳动年龄人口(15~59岁人口)占比并不低。其中,黑龙江这一占比达到了66.46%,位居全国第7;吉林达65.23%,位居第13;辽宁达63.16%,位居第20。但这里面的一大原因是,东北的出生率很低,0-14岁人口占比低。其中,黑龙江0-14岁人口占比仅为10.32%,辽宁为11.12%,吉林为11.71%,在全国均处于后五名之列。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梳理,从出生率来看,2019年,黑龙江人口出生率位列全国倒数第一,吉林倒数第二,辽宁倒数第三。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教授衣保中对第一财经分析,近年来东北经济下行压力大,就业机会少,部分年轻人口外流,这也影响了出生率。另一方面,过去东北的计划生育执行较好,尤其是东北城镇化早,很多就业人员在国企、行政计划单位,体制内的人员占比较大,过去计划生育执行得比较严格,独生子女多,目前这批独生子女进入婚育阶段,因此出生率也比较低。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有吉林、安徽、黑龙江等8个省份提出实施育儿补贴或生育补贴制度。甘肃会泽县和四川攀枝花市也出台了具体奖励的细则。此外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江苏海安提出给予购房优惠,甘肃会泽提出给予购房补助。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对于多孩家庭,予以优先照顾。
此次吉林发布的《方案》还提出,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夫妻创办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董玉整分析,此类政策具有积极意义,后续各地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出来相关措施。
展望未来,将有更多的地方出台发放生育补贴、提供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支持。另外,在鼓励生育过程中,如何降低女性生育机会成本已成当务之急。
董玉整对第一财经分析,未来要围绕建立健全生育各项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在切实减轻年轻父母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同时,也要切实考虑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的实际负担,要避免只给增加假期的政策没有减少假期成本措施的现象。“一定要采取措施调动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的积极性,让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真正自觉自愿地为构建社会友好型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也只有这样,才能实际地避免用工过程中性别歧视的现象,构建育龄妇女-孩子母亲与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之间的和谐关系。”董玉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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