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带娃今后有法可依
家长带娃今后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家长带娃今后有法可依。
“教育就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为人父母,更应深谙此理。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应从现在开始。
从“家事”到“国事”,家长应拾起孩子人生教育的第一棒
老话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和家庭的和谐,关乎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最终指向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这次《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将家庭教育从原本的“家事”提升到了如今的“国事”高度。立法赋予了家庭教育更高的地位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家庭教育从此不再是一家的小事,而是一国的大事,关系到国家的命运与发展的未来。
改革开放以来,家长的教育思维被极大打开,西方的鼓励式育儿模式与传统的说教式家庭教育激烈碰撞,各式各样的教育方法逐渐被家长所熟知。虽然家长的接受视野不断扩大,但对于如何正确选择适合孩子的个性化家庭教育也越来越迷惘。家长就像是站在玲琅满目货架前的消费者,各式各样的商品眼花缭乱,心中却拿不定主意。
在当今社会,教育矛盾已从传统的师生关系转向现代的家校关系。当前日益增多的家校冲突正是与长期以来注重学校教育而轻视家庭教育、注重师生关系而轻视亲子关系密切相关。特别是媒体中报道的一些青少年极端事件,多与家庭教育指导的缺失有关。基层教育管理者反映,家庭教育渐渐被家长所遗忘,架空家庭教育领域注定问题丛生。
最好的家庭教育,就是言传身教
古书中有个美丽的成语,曰“芝兰玉树”。相传,东晋名相谢安家的子弟各个才华横溢,其他达官贵人都无比羡慕谢家,连连称赞谢安家的子女儿孙风流倜傥,犹如芝兰玉树生长于阶庭中一样,一代接一代,永不衰绝。一次,谢安好友向他讨教将儿女培育成芝兰玉树的诀窍。谢安回答道,最好的家庭教育,便是父母做最好的自己。
家事即国事,此概念并不是现代社会的独创。古人所说的“家国同构”的教化模式,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把教化天下的任务分摊到每个家庭来承担,家庭这个社会最基层的单位及人所依赖的生活环境就变成了道德教化的组织机构。《三字经》中的“子不教,父之过”,就是社会向家庭分摊教化任务的明证。“芝兰玉树”的故事体现的正是从“家国同构”的教化模式中产生的价值取向。
民国时期的某个冬日,屋外正漫天飞雪。一个父亲带着三个女儿边唱英文歌,边跳企鹅舞。妈妈拿着伞冲了过来:“你们大雪天在外面干什么呀?”父亲大笑:“雪天最好跳企鹅舞了。我可是最早一批乘船经过南极看到企鹅的中国人啊。我就是让她们从小强身健体,锻炼坚强的意志,为新中国的未来做准备。“孩子还这么小,都还不到十岁啊,这么冷的天,会冻病的?”父亲说:“冻怎么会病,穷才会病。她们从小就要知道,中国的问题首先要解决贫穷的问题。我的女儿,不是一般的女孩子,她们是将来要建设新中国的新女性。”
故事中的父亲名叫宋嘉树,育有三女三子。六子女便是名闻中外的宋霭龄、宋庆龄、宋美龄三姐妹和宋子文、宋子良、宋子安三兄弟。宋家从小的教育,终创造“一门天下,宋家王朝”。
爱与榜样,回归家庭教育的初衷
“双减”政策解放了被教育内卷拖着走的家长们。学区房、培训班并不是孩子的起跑线,家庭教育才是人生开始的真正起点。最好的家庭教育,到底是怎样的?在此为您解读由爱与榜样组成的家庭教育。
让孩子内心放松和身体自由,而不再像一头受惊的小鹿,最好的办法是让这个孩子生活在爱和自由的环境中,听从内心的指引。缺乏关爱的孩子恰恰也会成为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内心不安、极度敏感将成为这类孩子身上的标签。而生活在爱里的孩子,会从内而外散发出一种自信的气场。他们敢于遵从自己的内心,追求自己喜欢的一切,并且觉得自己值得拥有。充足的安全感不会让他们的内心感到匮乏,他们也更容易成为一个有温度的人。
不论贫富,养出一个内心富足的孩子,最重要的是让他们感受到精神上的满足,感受到父母对自己的爱与接纳、关注和认同。父母发自内心的爱,能够给孩子更多的滋养。这种滋养,在未来的日子里,都会变成孩子追求人生的勇气和底气。
“在一个家庭里,只有父亲能自己教育自己时,在那里才能产生孩子的自我教育。没有父亲的先锋榜样,一切有关孩子进行自我教育的谈话都将变成空谈。”这是托尔斯泰对家庭教育的经典之谈。孩子犹如家长的一面镜子,他会模仿、复刻家长的行为和习惯。因此,家长可以先从家庭文化入手,将祖辈与自家的老物件、老照片、家书等进行搜集、归类、整理,设计家史编写规划,有条件的做成电子文档,让孩子了解家族史、奋斗史、苦难史,让孩子沐浴在优良的家风之中。同时,家长自身也要发挥好榜样作用,在家庭中发扬好的道德品质,潜移默化地塑造孩子的.品质。只有以身作则,父母才能承担好“教育者”的角色,与孩子共同成长。
不能忘记的是,家庭教育虽重为人生第一课,但终归只是人生教育中的某个环节。因此,家长还应该为孩子社会交往提供空间与支持,让孩子尽可能地在家庭中就对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一个初步的认识。未来是一个共享的时代,学会有效的人际交往,具有共情能力,是一个人获得幸福与财富必备的品质。家长应为孩子找到学校之外的精神家园,支持参加有益的社团组织,结交良朋,从人际交往中学会处世,找到人生价值,克服这方面的缺失。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当他们从自己的小家,踏进社会的大家,推动国家发展的主力军也由此集结。家庭教育是每个孩子人生的第一堂课,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并驾齐驱。在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新征程中,家庭教育依旧任重道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
2021年1月、8月和10月,经过全国人大三次审议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10月23日正式表决通过。该部法律分为六章五十五条,分别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和社会对家庭教育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了划分和规定。这是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又一部教育领域的重磅法规。在该法律立法顾问苑宁宁看来,家庭教育促进法集中体现了两个关键词“指引”“赋能”。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顾问 苑宁宁:第一个关键词就是指引,通过法律的方式告诉父母,你如何当好一个合格的家长,引导着你去按照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理念去教育孩子;第二个关键词是赋能,的确父母也需要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时候可以向我们的公共体系获取相应的帮助,也学习到相关的知识,然后来提升自己的能力。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但家庭教育具有私密性和个性化,当“家事”上升到“国事”,如何尊重家庭教育自身规律?相关专家指出,从法律的名称到相关条款的设定都体现了立法意图。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专家顾问 苑宁宁:我们看这部法律的名称,从一审的时候叫家庭教育法,后来叫家庭教育促进法,增加“促进”两个字,其实它的这个导向就非常明确了,就是家庭教育我政府负有促进的职责,就是我们要去加重政府的职责跟义务。
多位专家认为,“促进”二字的增加是对家庭教育自主性的顺应和尊重,体现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社会为家庭提供支持、协助。
北京师范大学儿童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边玉芳:第一次关于家庭教育立法,我们更多希望是一个帮助家长的法律,能够帮助我们的家长成为更好的教育者赋能的这样一个法律,而不是说我们一来就说家长你做得不好,要怎么怎么怎么的。当然了,家长该承担的责任也还得承担,就是说我们帮助你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这样的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完成你相应要完成的任务。
专家透露,在一审稿中,针对家长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明确了罚款、拘留等惩罚措施,但在后续审议过程中,此条被删除。该法律中提到的对家长的批评教育、劝诫制止、予以训诫等措施,与其说是惩罚,不如说是纠偏,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遇到“不合格”的父母,相关部门应当怎么做?多地已经发布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和开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提供了经验。
在四川泸州叙永县的全国首个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刘某和张某夫妻俩正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双方因为离婚纠纷导致13岁的女儿产生厌学情绪,不间断逃学,父母处于放任状态,老师多次家访劝其返校无效。于是,承办法官向这对夫妻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指派两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进行指导。
四川泸州叙永县妇联副主席 家庭教育指导师 尧冰:今天这个案子是个案,也带有一定的普遍现象,很多夫妻因为夫妻关系就忽略了对子女的教育,通过我们家庭指导师对父母、家庭做出指导,让他们重新认识到自己在子女教育上的疏忽以及欠妥的地方,及时对子女的教育做出纠正,重新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这部家庭教育促进法尽管比较“温和”,但同样对公检法机关发现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情形作出了规定。2021年10月21日,江苏淮安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周某、赵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决定将刚出生的小女儿送由他人抚养。后经朋友介绍,被告朱某夫妇从赵某处将女婴带回抚养。事后,原告双方关系有所缓和,对送养小女儿一事感到后悔,多次与被告协商将孩子送还,但被告不同意。双方诉至法院后,经过调解,被告同意将孩子送回原告处,原告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庭庭长 吴然:经过我们审理查明,他们并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合法的收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父母不得对未成年子女进行非法送养,所以我们对两原告发出了首份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我们联合妇联部门,聘请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二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希望他们能在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也知晓法律的规定,在今后的过程中能够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专家顾问 苑宁宁:当你家庭教育遇到困难,遇到问题,甚至是家庭教育出现了严重的失职的时候,我们的政府是要进行干预的。这种干预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软的干预,一个是硬性干预。所谓软的干预就是,你家庭教育过程当中遇到困难、遇到问题的时候,你不知道如何解决的时候,你可以主动向我们政府提供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来寻求帮助,当你出现了严重的家庭教育失职,导致孩子出现了比如说违法犯罪、严重不良行为,这时候政府和我们的司法机关要强制你父母接受相关的家庭教育指导。
搭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是此次立法的亮点,也是落实法律的关键。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到,婚姻登记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家长学校等都应向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各地正在把科学的家教理念、家教知识和家教方法送到家长手中,打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近来,江苏省妇联在全省开展社区全域、父母全程、家庭全类型的“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支持行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得到了家长们的欢迎。江苏常州市民卢红娟有个女儿在上幼儿园中班,从2021年年初开始,每周她都会雷打不动地带孩子到社区内的童书馆参加绘本分享会。今天分享会给大家带来的绘本是《如果我不去上学》,通过专业老师的悉心讲解和趣味互动,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家长们也受益匪浅。
2021年11月,全国法院系统首个设立的涉诉未成年人家教指导工作站在四川泸州叙永县法院少审庭挂牌成立。如今,由叙永县团委、妇联、教体局等联合推荐的14名家教指导员受聘领证上岗,他们分别是法官、学校心理咨询老师、专业社工以及民政、妇联和关工委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这张由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为未成年人撑起的“保护网”开始发挥作用。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的日常事务;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全社会要共同搭建起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另一大亮点是强调立德树人,引导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更多关注未成年子女品德、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以及良好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生活习惯的培养。对此专家表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立德树人,要培养具有健全人格的合格公民就必须发挥家庭教育在孩子品德教育和人格养成方面的优势。
在济南市天桥区宝华小学,一场学生家庭教育沙龙正在进行,让家长了解到如何让孩子在参与家务劳动中找到快乐。像这样的沙龙,现在已经成为宝华小学开展家校教育的品牌活动。近年来,宝华小学针对学生成长时期的关键节点,研发了百余节课程,家长听课、学习达到近4万人次。
家长学习的同时,学生们也变身“小先生”,对家长的学习效果进行打分评价,督促更多的家长参与其中,把学生的家庭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每到周末,有着山东省“智慧家长”称号的淄博市市民成国萍都会带着孩子早早地来到孩子爷爷奶奶家,帮爷爷奶奶捶背按摩是两个孙女来爷爷家后的必修课。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让姐妹俩养成了活泼开朗的性格,更培养了她们尊老爱幼的品德。
2021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在“双减”背景下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自然肩负起落实“双减”的重任。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对此专家认为,严管校外培训机构,提升学校教学质量,都有助于推进双减政策,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家长才是真正让政策落地的关键。
北京师范大学儿童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边玉芳:今天不该学奥数的时候就让他学奥数,不该报那么多班的时候去报那么多班,我想更多的家长社会上绝大部分的家长就是说我是为了孩子更好的发展才去做的,但是他确确实实不知道,所以他要学习,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一定要认识到要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他非常重要的一个任务,要跟孩子一块共同的成长。
在“双减”之后,《家庭教育促进法》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家长们该如何“依法带娃”?
“”双减”需要家长转变教育理念。
家长们不要再唯成绩论英雄,而是让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生活;在这个过程中,要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营造和谐的家庭教育氛围,让孩子幸福成长。
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充分尊重孩子的心理需要和学习需求,帮助孩子找到适合自己的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尽管家长是家庭教育的主体,但更多是指导与服务而不是管理和约束的对象。
它对家长只采用三种柔性的惩戒手段: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只有在实施家庭暴力、违反治安管理以及构成犯罪时,才会分别按《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追究责任。
优秀的父母不在于学历的高低,文化的多少,而在于是否有责任意识。陪伴是责任,养育是责任,以身作则也是责任。履行父母的责任,就是对孩子的人生负责。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第二章家庭责任对家长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指出家长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在方法上,它推荐家长采取亲子养育、共同参与、相机而教、潜移默化、严慈相济、尊重差异、平等交流、相互促进等方法进行教育。
具体怎么做呢?家长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培养孩子:
第一是培养好的习惯。习惯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经历从被动到主动、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让孩子养成劳动的习惯,能帮助孩子确立正确价值观、责任感。
提升独立能力;养成运动的习惯,能有效地培养孩子的意志力;养成兴趣爱好有助于塑造培养健全人格,全面发展,建立自信。好习惯成就好未来,孩子就更容易获得成就感和幸福感,内驱力也会更足。
第二是培养阅读能力。书籍能拓宽眼界与思维,带给人丰富的知识,人格的熏陶,精神的愉悦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培养孩子读书的兴趣,不但能充实孩子们的课余生活,更是家庭教育中一项重要的任务。
第三是培养计划思维。家长要有意识地培养孩子做时间的主人。可以和孩子一起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好学习、娱乐和运动时间,培养孩子的计划思维能力。要让孩子充分清楚自己的目标和计划,并且鼓励孩子坚持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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