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30岁以上单身女性生一胎
政协委员提案30岁以上单身女性生一胎,我国目前单身未婚生育是属于犯法的,而且社会舆论先很难包容未婚生育的妇女,某委员建议社会可以提高包容度,政协委员提案30岁以上单身女性生一胎。
允许女性未婚也能生育,是的,你没有听错,随着我国人口老年化的来临,再加上大量的单身大龄剩女剩男的出现,愿意结婚的人逐年下降,我国人口生育数量迎来了直线下降。
根据22年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知去年我国出生人口1062万人,死亡人口1014万人,全国人口去年仅增长了48万,而19年的时候这个数字是1400万,在60年代时这个数字还曾经达到过3000万!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解决人口生育下降这个问题迫在眉睫!人口问题始终都是“国之大者”,处理好一个国家的人口规模和结构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人都没了,那这个民族还会有未来吗?
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某委员建议社会可以提高包容度,思想要更加开阔一些,允许满30岁的单身女性生一胎,不得不说刚一听这话,小编确实也是惊了一跳!
那重点来了,单身女一个人怎么生孩子?又和谁生?
要知道我国目前单身未婚生育是属于犯法的,而且社会舆论先很难包容未婚生育的妇女,如果开此先河,会不会助涨一些社会歪风邪气滋生?比如搞婚外情,破坏家庭和谐幸福等等,你们心中是不是也和我一样有这样的疑问?
不过你们不用担心,因为这里的允许未婚生育不是你们想的那样,而是用正规合法的方式去生育,比如近几年发展迅速的`试管婴儿,专业术语叫体外受精胚胎移植。
在2021年7月11日,《半月谈》杂志发表了文章《我国每年约有30万名试管婴儿诞生:走出生殖辅助误区》,在中国,育龄夫妇的不孕不育率从20年前的2.5%~3%攀升到近年的12%-15%左右,不孕不育者约有5000万人,而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
对于这些有生殖障碍,不能正常生育的夫妻来说,试管婴儿就是他们获取子嗣的希望,同样,那些未婚满30岁的妇女就可以采用这种运用现代医学手段在体外受精,获得生命,现代医学方面已经具备这样的医学条件了,现在唯一要解决的是社会舆论压力。
只有社会不再用有色眼睛去看待未婚生育了,才会有越来越多的大龄未婚女敢去生育,有一部分大龄剩女剩男都是想生育的,只不过他们找不到生育的对象,也害怕社会的舆论压力。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农工党河南省委专职副主委、河南省监督委员会主任,河南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花亚伟,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拟提出关于完善支持生育政策的提案。
花亚伟在提案中呼吁,全社会以更加包容的态度对待未婚生育,满足大龄单身女性的生育意愿,对其生育的孩子在落户、就学、就医等方面一视同仁。他建议,允许年满30周岁以上的未婚女性生育一胎,且享受合法生育的产假、生育保险等权利。
花亚伟建议:
(一)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增强对生育的容忍度。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家庭和婚姻、生育的观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建议全社会以更加包容的态度对待未婚生育,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满足大龄单身女性的生育意愿,保障其生育权利,对其生育的孩子在落户、就学、就医等方面一视同仁。修订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允许年满30周岁以上的未婚女性生育一胎,且享受合法生育的产假、生育保险等一切权利。
(二)完善辅助生殖相关政策。一是允许超过30岁的健康女性不论婚否,均可自愿取卵冻卵。二是允许年满30岁的未婚未育女性,进行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助孕手术。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标准的卵子库,完善规范卵子和卵巢组织冷冻管理,对自愿捐卵者可由医疗机构给予一定经济补助。四是将实施辅助生殖技术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畴。
(三)适度设置堕胎门槛,减少引流产数量。一是对堕胎设置门槛。除非母婴健康可能受到威胁、受强暴等非法侵害导致怀孕、婴儿有残疾风险、孕妇年龄未满20周岁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允许随便堕胎。二是加强校园生殖健康教育,减少意外怀孕。三是加大对引流产的医疗监管和提高开展此项服务医疗机构的技术门槛,最大限度减少对育龄女性的伤害。
将参加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代理副校长金李在一份提案中聚焦这一社会公共议题,他在提案中表示,尽快改变传统观念,对单身大龄女性或暂时找不到适合结婚对象而主观愿意生育力保存的女性,都应放开生育力保存。同时对大龄单身女性非婚生育小孩等行为也应予以认可,在上户口、上学、医疗以及其他方面都应一视同仁。
近期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显示,202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8.52‰,首次跌破10‰,创下了1978来的新低。同期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死亡率)仅为1.45‰,同样创下1978年以来的历史新低。
金李在提案中指出,人口出生率下降主要有多方面的原因:
第一,大城市养育成本不断提高,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得到好的教育,工薪阶层不敢多生孩子,或者希望推迟二胎或三胎计划;
第二,女性的独立意识在觉醒,较多女性希望能在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思想更加成熟的时候再要孩子;
第三,女性对精神层面的追求在不断提高,离婚率居高不下,晚婚或不婚情况日益增多,很多女性不得不推迟生育计划。
然而,女性怀孕最佳年龄一般在23到30周岁之间,在23到30岁这个时期,女性全身发育完全成熟,卵子质量高,怀孕后分娩危险小,胎儿生长发育好,早产畸形儿和痴呆儿的发生率最低。在新冠疫情之前,部分有经济条件的女性选择前往美国、日本或泰国进行生育力保存。
所谓生育力保存是指将生殖细胞进行提前储存,以备后续生育所需。生殖细胞的储存形式包括:卵子冷冻、卵巢组织冷冻、胚胎冷冻。
金李在提案中指出,我国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在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更是明确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目前在国内生育力保存必须要在获得许可的专业医疗机构,单身健康女性在国内不允许进行生育力保存,已婚女性有两类可以进行生育力保存:一类是患恶性肿瘤的妇女,接受化疗或放疗前,将卵子取出冷冻,保存拥有自己后代的机会;第二类是有不孕症的妇女,但不孕夫妇要想进行生育力保存,必须要有三证,也就是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
近年,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引发关注,虽然案件至今尚未得到最后的判决,但掀开了中国大龄单身女性生育力保存的司法序幕。在近期,非婚妈妈起诉深圳卫健委争取生育保险一事引发关注。
金李在提案中指出,随着单身女性群体的逐步扩大,有生殖焦虑和生育力保存需求的单身人士也越来越多。如果因为我国法律制度依然沿袭原来传统规定,只会让越来越多的大龄单身女性丧失当母亲的权利,不利于诞生更多高质量后代,不利于提升生育率和生育质量。
为此,金李建议,尽快改变传统观念,对单身大龄女性或暂时找不到适合结婚对象而主观愿意生育力保存的女性,都应放开生育力保存。同时对大龄单身女性非婚生育小孩等行为也应予以认可,在上户口、上学、医疗以及其他方面都应一视同仁,增加全社会对单身女性生育的包容度,鼓励优生多生,让单身大龄女性出生的小孩能和谐快乐地成长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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